近日,驻马店市新蔡县司法局弥陀寺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农药使用引发的邻里纠纷。通过依法调解、耐心疏导,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有效化解了矛盾,恢复了邻里关系。 村民张某与朱某是多年邻居,耕地相邻。某日,朱某发现自家玉米因张某播撒农药枯死,理论时双方发生争执和肢体冲突,导致张某肋骨骨折。张某住院期间,朱某虽多次看望并支付3000元预付金,但双方就5万元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遂向调委会申请调解。调解员受理后,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向双方阐明侵权责任认定和人身损害赔偿范围的法律规定。明确指出朱某动手致人伤害应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张某农药使用不当也存在一定过错。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采取“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式:先分别与双方沟通,缓和对立情绪,分析各自责任;再组织共同调解,引导换位思考。经多轮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朱某一次性赔偿张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4万元整,双方承诺不再就此事件提出任何赔偿要求。协议签订后,朱某当场支付了赔偿款。 下一步,弥陀寺司法所将继续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完善多元化解机制,为维护乡镇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通讯员 李文华) 责任编辑|马彬 审核|杨婉嘉 葛纯强 统筹|张一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