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孟州法院通过“立案容缺”机制,快速为一家企业办理立案手续,高效化解企业“维权第一步”的难题,用司法速度与温度守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原告企业与被告签订托轮制作合同后,被告交付的产品质量严重不达标,导致原告无法正常使用,直接影响生产经营,造成经济损失。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但对方始终推诿,问题久拖未决。无奈之下,原告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向孟州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在准备立案材料时,原告遇到了“拦路虎”——缺少法人证明。“我们着急维权,但法人证明因内部流程问题暂时无法提供,要是因此耽误立案,损失可能进一步扩大!”原告企业代表焦急地说。 面对企业的实际困难,孟州法院立案庭没有简单“一刀切”要求补齐材料,而是迅速启动“立案容缺”机制——在严格审查其他核心立案材料(如起诉状、合同、沟通记录、损失证明等)符合法定条件的基础上,允许原告暂不提交法人证明,先行受理案件,确保维权程序“不断档”。 “立案容缺”是孟州法院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出的一项便民利企创新机制,核心是“非关键材料缺一不等,核心条件满足即立” “立案容缺”的适用场景:企业或群众在立案时,若缺少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非核心、可后续补正的材料,但起诉状、证据材料、主体资格证明等核心立案要件齐全,法院可先行受理案件,允许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补交缺失材料。“立案容缺”可避免企业因“材料不全”反复奔波、等待,大幅缩短立案周期,降低维权时间成本,让企业“少跑腿、快立案”,真正实现“纠纷有人管、立案不用等”。 本案中,孟州法院通过该机制,仅用10分钟便完成立案手续,帮助企业抢出维权“黄金时间”,为后续查明产品质量责任、确定损失赔偿等奠定了程序基础。下一步,孟州法院将继续聚焦企业急难愁盼,优化诉讼服务举措,让司法更有温度、营商环境更有质感!(通讯员 王卫芳)
责任编辑|潘姝敏 初审|孟宪超 审核|杨婉嘉 统筹|张一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