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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挂靠”切勿相信!

2025-9-19 11:11| 评论: 0

      近期,一些中介机构在短视频平台大肆宣传“代办社保挂靠”“官方可查缴费记录”等服务,已有市民信以为真,结果落入骗局。对此,焦作市社会保险中心提醒您:“社保‘挂靠’属于违法行为,切勿轻信,以免遭受法律和经济双重损失!”
什么是“挂靠”?
      所谓社保“挂靠”,一般分两种情况。一是参保人员通过各种渠道,以职工身份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个人缴纳全部费用以及对方收取的“服务费”;二是用人单位为了使用参保人员相关资格证书,为其办理参保手续,以单位承担大部分个人承担小部分的形式缴纳社保。这两种情况都未在其单位参加工作属于“挂靠”。
也就是说,“挂靠”参保人员,实际与参保单位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其行为实质是骗取参保资格,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费缴纳的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现实中一些人会委托中介冒充用人单位缴费,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
“挂靠”社保个人将面临什么风险?
      社保“挂靠”本质是通过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社会保险待遇,这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一旦参与此类违规操作,参保人将面临多重风险:参保权益无保障,有财产损失风险,个人信息被泄露;若违规缴费后领取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待遇,一经查实,不仅要清退违规缴费、退回已领待遇,还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情节严重的,将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更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所谓“安全可靠”的社保“挂靠”,实则是埋在身边的“法律雷区”。
持证“挂靠”每个月只需要交300?
     “挂靠”交社保每月300的说法并不可靠,个人与其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这可能涉嫌骗保。同时“挂靠”单位可能存在跑路的风险。如果挂靠单位倒闭或跑路,个人将面临无法继续缴纳社保和已缴纳费用无法追回的风险。还可能因为单位涉及违法行为,被查处后退回已交社保费用,无法计算缴费年限从而影响到退休的办理。
灵活就业参保与职工参保:退休待遇“同标准”
      不少人担心“没工作社保断缴影响退休待遇”,这也让社保“挂靠”有了可乘之机。但实际上,灵活就业参保和职工参保在退休待遇算法上并无差异。两者都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待遇的计算方式完全相同,养老金多少与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相关——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未来能领到的养老金就越多。
焦作市社会保险中心
      焦作市社会保险中心提醒您切勿轻信中介机构的虚假宣传,远离社保“挂靠”。官方渠道安全规范,全程透明可查,市民完全可以自主办理,无需借助任何中介。(通讯员 王琳)


责任编辑|潘姝敏
初审|孟宪超
审核|杨婉嘉
统筹|张一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