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焦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市区首宗地役权登记业务,为市民程先生依法保障其通行权益提供了有效支撑。 据了解,市民程先生的住宅位于一处制衣厂区内部道路沿线,日常出行必须经过该厂区土地。长期以来,虽然企业允许其通行,但双方缺乏书面约定,通行权利缺乏法律保障,存在潜在纠纷风险。为此,程先生前往焦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希望寻求一种合法、稳定的方式来保障自己的通行权利。 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向程先生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地役权”制度。地役权是指不动产的权利人(需役地权利人)为了提高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效益,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供役地)的权利。常见的地役权包括通行、采光、取水、管线铺设等。例如,当一方因位置原因必须经过他人土地才能通行时,就可以通过设立地役权,依法获得稳定、有保障的通行权。 工作人员告知程先生,他可以通过与制衣厂协商签订地役权合同,并依法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从而将这种通行权利在法律上固定下来,既保障自身权益,也明确双方责任。 在登记中心的指导下,程先生与制衣厂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签订了书面地役权合同,明确约定了通行范围、使用方式、期限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随后,双方共同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了登记申请,顺利办理了地役权登记,其通行权得到了不动产登记的权威确认。 焦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表示,地役权登记有助于化解邻里纠纷、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高效配置。但由于公众对此项制度了解较少,各地长期以来在实践中申请极少。此次焦作市首例地役权登记的成功办理,不仅为当事人解决了现实难题,也为类似“必经通道”“共用道路”等民生问题提供了法治化解决方案的范本。下一步,登记中心将持续加强地役权等登记业务的宣传推广,通过典型案例解读、政策宣讲进社区等方式,提升公众对不动产法律制度的认知度,引导社会通过法治途径解用地矛盾,推动更多便民利企的登记服务落地见效,切实以“小登记”服务“大民生”,助力构建和谐、有序、法治的社会环境。(通讯员 王 阳) 责任编辑|潘姝敏 初审|孟宪超 审核|杨婉嘉 统筹|张一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