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丽(化名),最近过得怎么样?抚养费孩子爸爸都按月支付了吧?”“已经收到了!”近日,河南省武陟县检察院检察官通过电话回访案件当事人小丽,得知小丽两个孩子的抚养费终于有了着落。 2013年1月,小丽与小赵(化名)经他人介绍,恋爱并步入婚姻殿堂。婚后,二人育有一女一子。时间来到2021年5月,小丽与小赵因性格不合,常因家庭琐事吵嘴打架。一气之下,小赵离开家,双方陷入长期冷战。2024年10月,小赵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小丽解除婚姻关系。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同意暂时放弃离婚的诉讼请求,冷静慎重考虑离婚问题。如六个月内未和好,可再次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 双方分居后,小丽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来到县城生活,因需要接送孩子上下学,日常主要靠租房、打零工维持生活。赵某离家后,刚开始还多少支付两个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等费用。2023年6月之后,就不再支付。由此,小丽及两个未成年子女的生活陷入了极度困难。 在“民事支持起诉护航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中,武陟县检察院获知了这一案件线索。经询问了解情况、征求个人意见,该院发现小丽法律知识欠缺、诉讼能力较弱,决定引导小丽通过代两个未成年子女提起民事诉讼的途径来为两个孩子追索抚养费。2025年3月,小丽作为两个孩子的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追索抚养费的民事诉讼,该院依法派员出庭支持起诉。 经耐心细致调解,小丽与小赵均坚持要结束这段不和谐的婚姻,并就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达成了一致意见:小赵同意支付两个子女2023年6月至2025年3月的抚养费2.6万元;自2025年4月起,每月支付两个孩子4333元抚养费。 (通讯员 /毛伟 赵超平) 责任编辑|潘姝敏 初审|孟宪超 审核|杨婉嘉 统筹|张一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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