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正是秋季播种的时节,因耕种导致的纠纷也日渐增加,不及时解决会影响正常的农业生产。近日,驻马店市新蔡县月亮湾街道与社区两级调委会共同化解了一起土地纠纷,切实保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 月亮湾街道某社区居民陈某与李某是地邻关系,其中陈某的耕地在李某耕地的西边。因为陈某长期在外地生活,其耕地交给了亲戚管理。今年七月,陈某返乡发现邻居李某将耕地北侧种满了花生,堵住了生产路,与李某起了纠纷,后经调委会调解,李某同意将挡路的花生拔掉。可还没过几个月,陈某又来调委会反映与杨某发生了争执。 收到陈某的调解申请后,调解员快速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据悉,李某将原本耕地间的生产路占用了,并要求陈某再向西让2米当作生产路,陈某没有同意。面对李某的要求,调解员再次为其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内容,重申生产路归村集体所有,不属于任何个人。李某改口称不是自己占用了土地,而是陈某的耕地往东侧靠得太近了挡住了生产路。征求双方意见后,调解员携带皮尺对陈某耕地东西宽度进行丈量,丈量结果显示陈某并未多占土地。最终,李某同意从陈某耕地东侧边界向东丈量2米宽作为生产路。调解员在生产路的两端钉下了橛子,陈某也与李某签订了调解协议。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调委会坚持“早发现、快介入、依法调、促和谐”工作原则的生动体现,也再次证明基层调解组织在化解各类民间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下一步,月亮湾司法所将指导各调委会继续加大排查调解力度,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权利护航辖区和谐稳定。(通讯员 殷水玲 吴辰雨) 责任编辑|马彬 初审|葛纯强 审核|杨婉嘉 统筹|张一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