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修武县人民法院刘玲调解工作室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不仅让原告获得了合理赔偿,更修复了濒临破裂的邻里关系,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本案中,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崔某是同一小区上下楼的邻居。被告崔某雇佣焦作某装修公司对其房屋进行装修时,因施工方操作不当导致漏水,渗入楼下王某某家中,造成其新装修的房屋吊顶等多处财产受损。事发后,三方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原告王某某遂将邻居崔某与装修公司一同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共计23470元。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邻里关系,简单的一纸判决虽能厘清责任,但可能使邻里关系留下难以弥合的伤痕。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该案被引入至我院刘玲调解工作室进行先行调解。 调解初期,各方情绪激动,矛盾焦点突出。被告崔某满腹委屈,认为装修工程已全权承包给公司,自己也是受害者,责任应由装修公司承担;被告装修公司虽承认是己方施工失误所致,但对原告提出的赔偿金额表示异议;而原告王某某看着新家被泡,心痛又无奈,甚至一度要求启动耗时耗钱的司法鉴定程序来固定损失。
面对这一僵局,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刘玲敏锐地意识到,启动鉴定程序并非最优解,高昂的鉴定费用可能远超实际维修成本,对各方都是负担。她迅速转变工作思路,提出一个务实且充满智慧的解决方案:由双方共同信任的第三方进行现场勘验。 她建议双方当事人各自邀请一名熟悉的装修专业人员,一同前往涉案房屋,现场查看漏水点、渗透范围,共同分析原因,并在此基础上估算出合理的维修方案与市场价位。 这一“接地气”的提议得到了双方的认可。在调解员的组织下,现场勘验顺利进行。通过专业人员的现场分析,漏水原因、责任划分变得清晰明了,对于需要维修的范围(客厅、厨房吊顶及各房间房顶)也达成了共识。随后,调解员引导双方各自列出市场上房屋维修的参考价格,通过对比、协商,逐步将赔偿数额拉回到一个公平合理的区间。
最终,在刘玲调解工作室不懈的努力下,三方当事人终于放下成见,互谅互让,达成了和解协议:由被告装修公司一次性向原告王某某支付赔偿款19000元,了结此案。这起困扰各方多时的邻里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修武法院刘玲调解工作室始终秉持“司法为民、调解为民”的理念,在处理涉邻里、家事等纠纷时,格外注重情、理、法的融合。本案的成功调解,是工作室灵活运用调解技巧、创新工作方法的一个缩影。它避免了繁琐的诉讼程序和高昂的鉴定成本,以最高效、最温和的方式平息了纷争,守护了比金钱更珍贵的邻里和睦,生动践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构建和谐社区贡献了积极的司法力量。(通讯员 司铃云) 责任编辑|潘姝敏 初审|孟宪超 审核|杨婉嘉 统筹|张一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