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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法院:借款拒不偿还 法院强制执行促履行

2025-11-25 09:43| 评论: 0

“真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钱,太感谢法院了!” 近日,孟州法院成功执行完毕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司法权威。

    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宋某本是熟人,此前宋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杨某借款1万余元。借款到期后,宋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双方多次沟通无果后,杨某无奈将宋某诉至法院。为妥善化解矛盾,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宋某需分期向杨某偿还借款本金 1 万余元。

   然而,调解协议生效后,宋某却未按约定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还款义务,但宋某仍无动于衷,既不主动联系法院,也不向杨某偿还借款。

  为推动案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对宋某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查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核查其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证券等财产信息,发现宋某名下登记有一辆小型轿车。鉴于宋某拒不配合执行,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对该车辆采取扣押措施。后执行法官根据线索找到该车停放地点,依法出具扣押文书,将车辆扣押至法院指定停车场,并第一时间告知宋某车辆扣押情况,明确告知其若仍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对车辆进行评估、拍卖,以拍卖款偿还欠款。

   车辆被扣押后,执行法官并未停止工作,向被执行人宋某重申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强调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对日常生活(如出行、贷款、子女就读等)的影响,以及构成拒执罪的刑事风险。

   经过一整天的耐心沟通与法律威慑,宋某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立即筹集资金履行全部还款义务,希望能取回被扣押车辆。当天傍晚,宋某将 1 万余元借款本金全额交付至法院执行账户,法院在确认款项到账后,当场为其办理了车辆解除扣押手续,并及时将执行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杨某,该案顺利执结。

   下一步,孟州法院将秉持“如我在执”理念,以更高效的执行举措、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加大执行攻坚力度,以执行工作“最优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通讯员 王卫芳

责任编辑|潘姝敏

初审|孟宪超

审核|杨婉嘉

统筹|张一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