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驻马店市新蔡县司法局化庄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邻里耕地采光纠纷,在调委会的耐心调解下,原本因一棵树产生隔阂的袁某与杨某两家重归于好,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远亲不如近邻”的邻里温情。 据悉,杨某的耕地紧邻袁某房屋南侧,两家地块边界仅相隔50公分。多年前,袁某在自家门前栽种了一棵树,起初树苗尚小,并未对杨某的庄稼生长造成影响。随着树木逐年长大,繁茂的树冠逐渐遮挡了南侧耕地的阳光,导致杨某种植的农作物因光照不足生长受限,收成受到影响。 为此,杨某曾多次找到袁某协商,希望其能将树砍掉,避免影响庄稼采光。袁某则以“树还未长大”为由,希望暂缓砍伐,此事一拖便是数年。随着树木愈发高大,采光问题日益严重,两家矛盾逐渐加剧,今年杨某无奈之下向村委调委会寻求帮助,希望通过调解妥善解决纠纷。 调委会接到求助后,立即组织调解员前往现场实地查看。经核实,袁某种植的树木距离杨某耕地边界仅50公分,高大的树冠已明显遮挡下方庄稼,确实对农作物生长造成了实质性影响。为有效化解矛盾,调解员秉持“公平公正、邻里和睦”的原则,分别与袁某、杨某进行沟通交流。 调解员向袁某耐心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相邻权的规定,明确邻里之间应相互尊重、合理行使权利,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经过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劝说,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袁某同意在一周内将影响采光的树木砍伐,杨某主动提出帮忙联系树木买家,并同意砍伐过程中树木临时倒在自家耕地内,为砍伐工作提供便利。(通讯员 李达) 责任编辑|马彬 初审|葛纯强 审核|杨婉嘉 统筹|张一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