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马店市新蔡县洪汝河湿地保护区管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一起山林土地纠纷。某村委村民徐某向村调委会反映,同村村民郑某在耕种过程中多占自家耕地,多次沟通协商无果后,请求调解厘清边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了解,徐某与郑某系同村邻里,两家山林耕地相邻,分地时按家庭人口分配土地份额:徐某家为7人份耕地,郑某家为6人份耕地。随着耕种年限增长,双方耕地边界逐渐模糊,徐某在近期耕种时发现自家耕地面积疑似缩减,经仔细观察后认为是郑某耕种范围超出约定边界,遂引发争议。郑某则否认多占事实,称一直按原有地界耕种,双方各执一词,矛盾逐渐升级。 接到调解申请后,调解员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介入处理。为查明事实真相,调解员先是走访了当年负责土地分配的村干部及周边知情村民,核实分地时的人口基数、分配标准及原始边界情况;随后组织双方当事人一同前往争议耕地现场,携带专业测量工具,以分地时的人口份额为依据,进行精准实地丈量。 测量结果明确显示,郑某家耕地确实超出自身6人份应得范围,多犁了徐某家0.07亩。在确凿的事实面前,调解员向郑某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的相关规定,明确其多占耕地的行为已侵犯徐某的合法权益;同时从邻里和睦角度耐心劝说,强调多年邻里情谊不应因少量耕地产生隔阂。 最终,在调解员的劝说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郑某于约定时限内归还多犁的7厘耕地,恢复土地原状;双方今后严格按照此次丈量确定的边界耕种,不得再因本次土地纠纷产生任何争议。此次调解高效化解邻里矛盾,既维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又巩固了乡村和谐关系,为辖区土地管理秩序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讯员 张辉) 责任编辑|马彬 初审|葛纯强 审核|杨婉嘉 统筹|张一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