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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新蔡县砖店司法所:倾情调解赡养纠纷 温情守护老有所养

2025-12-2 00:32| 评论: 0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帮我们兄弟俩解开了心结,让老人能安享晚年,我也能把父母接回家中照顾了”。近日,在驻马店市新蔡县砖店镇杜李庄人民调解委员会,当事人陈某向砖店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调解员道谢。一场持续多日的赡养纠纷,在砖店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多方合力下圆满化解。
 

      陈某父母有四个子女,其中两个女儿已经出嫁多年,常年在外。父母目前在单独居住,但是因其父母年纪较大,身体欠佳,生活有诸多不便,已丧失劳动能力,且又无经济来源,父母想让两个儿子共同赡养自己,陈某和其弟弟兄弟之间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矛盾逐渐激化,迫于无奈,陈某只好到调委会来申请调解。
      为妥善解决纠纷,保障老人合法权益,砖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接到诉求后,高度重视,联合村调解员分别与兄弟二人单独沟通,耐心倾听各自的诉求与难处,了解纠纷的症结所在;随后又到陈某的父母家看望老人,详细询问其生活状况和实际需求。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一方面向兄弟二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赡养义务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法定义务,不容推卸;另一方面从亲情角度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他们回忆父母含辛茹苦的养育之恩,劝说他们换位思考,多为老人的晚年生活着想。
       调解员通过法律法规的宣讲及运用社会公德和人伦道德的疏导等方法,让法律法规彰显公平、公正的同时,也让传统道德教育在调解家庭纠纷、维持公序良俗方面得到充分发挥,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经过调解员的反复沟通、耐心疏导,兄弟二人逐渐认识到自身的不足,放下了心中的隔阂与怨气。最终使这起因家庭矛盾引起的赡养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二人达成调解协议:父母在兄弟二人的家中轮流居住,两人轮流赡养,两个月轮流一次;如果父母生病就医花费5000元以下,父母在谁家居住就由谁承担。花费5000元以上,由兄弟二人共同承担。协议签订后,兄弟二人均表示会严格履行约定,好好照顾父母,确保父母衣食无忧,安度晚年。(通讯员 蔡碧青)
责任编辑|马彬
初审|葛纯强
审核|杨婉嘉
统筹|张一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