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日,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近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研究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宏东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的重要指示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中国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对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性、全局性、方向性问题,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为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要求,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布局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一切工作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确保中央、省委“十五五”规划要求在全市检察机关不折不扣落实,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更高水平平安焦作建设。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焦作的生动实践。要提升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效能治理的法治自觉。始终锚定“两高四着力”,聚焦市委“345”创新行动、“3+13+N”重点产业链群、“三十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目标任务履职尽责,自觉将“检察蓝图”深度融入市委中心工作大局,更好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要增强履职实效,进一步增强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检察自觉。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和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把准检察监督重点方向,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焦作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惠康莅临市检察院调研指导精神等,并研究了其他事项。 焦作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焦作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潘姝敏 初审|孟宪超 审核|杨婉嘉 统筹|张一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