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马店市新蔡县司法局涧头司法所凭借专业与耐心,调解了一起同居抚养关系纠纷,成功为当事人化解矛盾,彰显了人民调解的温情力量。 当事人周某和马某曾是初中同学,2020年举办典礼后开始同居生活,育有一女,但始终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续生活中,由于生活琐事逐渐消磨了两人的感情,频繁发生争吵,无法继续共同生活。2025年2月,周某向新蔡县人民法院起诉马某,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定孩子由周某抚养,马某支付抚养费,但判决后,周某申请变更抚养关系,希望女儿由马某抚养,为此,双方来到新蔡县司法局涧头司法所申请调解。 新蔡县司法局涧头司法所接到调解申请后,周某详细阐述了自己的诉求、事情经过和理由,马某也对相关情况予以认可,调解过程中,双方均表明同居期间不存在共同财产、债务、债权,也无个人财产。最终,在调解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孩子由马某抚养,抚养费由马某承担;双方一致同意不再执行人民法院原判决的权利义务内容,至此,这场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此次调解,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作用,让当事人在平和氛围中协商,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呵护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未来,新蔡县司法局涧头司法所将继续坚守为民服务初心,积极发挥调解职能,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通讯员 程浩) 责任编辑|马彬 审核|杨婉嘉 统筹|张一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