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驻马店市新蔡县关津乡,一场因“捡花生”引发的经济纠纷,在新蔡县司法局关津司法所的耐心调解下,化为了邻里间的一句道歉与20元钱的“劳务补偿”。 村民杨某与陈某因花生地里的“零散收获”闹得不愉快。原来,陈某家的花生收获时恰逢连日阴雨,拔好的花生只能堆放在地里,迟迟无法运回家脱粒。邻居杨某路过时,看到地里光秃秃一片,以为陈某已经收获完毕、遗落的花生无人要,便带着竹筐去捡拾了一些,想换点零花钱。谁知,这一举动却惹恼了陈某。陈某解释,地里的花生只是暂时未及捡拾,并非丢弃。当他看到杨某正在地里捡拾时,立刻上前制止,并指责杨某“偷花生”。双方各执一词,争吵不休,最终杨某无奈向关津司法所求助。 司法所调解员受理此案后,第一时间分别听取了双方的陈述。他理解杨某并非恶意,只是误以为花生是“无主之物”;也体谅陈某因辛勤劳作的成果被“捡走”而心痛和着急。在调解现场,调解员首先向杨某说明:“村里虽有捡拾遗落作物的惯例,但前提是农户已明确放弃。陈某并未放弃这些花生,你未确认就捡拾,确实不妥。”同时,他也劝导陈某:“杨某并非故意,你当时沟通时语气急躁,也让他觉得委屈。”在调解员的耐心引导下,杨某认识到了自己的疏忽,主动向陈某道歉,陈某见杨某态度诚恳,气也消了大半。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杨某将捡拾的花生全部归还陈某,陈某则自愿支付杨某20元作为劳务补偿。一纸协议,两句道歉,一场因误会引发的经济纠纷就此画上圆满句号。半个月后的回访中,双方均表示对调解结果满意,邻里关系也逐渐回暖。这起看似微小的纠纷,不仅体现了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中的智慧与温度,更提醒着邻里之间:多一份沟通,少一份误会;多一份体谅,多一份和谐。(通讯员 王强) 责任编辑|马彬 初审|葛纯强 审核|杨婉嘉 统筹|张一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