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马店市新蔡县余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因离婚产生的土地纠纷,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双方当事人许某与范某原系夫妻,丈夫许某因与妻子感情不和常年在外务工,十几年间对家事不管不问,妻子和儿子对此十分不满。妻子范某与儿子在老家生活,由于许某兄弟三人均都在外工作,范某独自耕种公婆与许某兄弟三人的耕地,一家人的地亩补贴也都由范某领取保管。今年春,许某与范某起诉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民事调解书:许某与范某协议离婚,许某与范某的共同房屋一套归儿子所有。许某与范某离婚后,许某父母主张范某退还自己和儿子的耕地。范某认为许某多年来未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全部土地应该归自己使用作为补偿,双方因此争执不下,于是来到镇调委会寻求帮助。 调委会受理案件后迅速行动,指派调解员联合村干部来到当事人住所开展调解工作。来到现场后,调解员首先安抚当事人情绪,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经过沟通,调解员得知双方的矛盾焦点在于离婚后的耕地分配问题上。查明情况后,调解员从法律法规、夫妻情谊等多个角度展开耐心细致地劝说。经过调解员两次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范某分得五亩耕地,其余耕地今年秋收后交还许某兄弟三人耕种;今后当事人的地亩补贴按照面积比例分发给各人。 此次调解婚姻纠纷,充分体现了余店镇调解委员会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今后,余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将会继续发扬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为辖区内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通讯员 陈宇飞) 责任编辑|马彬 审核|杨婉嘉 统筹|张一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