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买卖活动中,纠纷时有发生,这种买卖合同纠纷不仅影响当事人的经济利益,还可能破坏人际关系。 近日,驻马店市新蔡县涧头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周某经营一家电动车店,2017年,朱某到周某的店里购买了一辆电动四轮车,然而购车后朱某并未支付货款,此后,经周某多次催要,朱某偿还了3000元,但剩余的6700元却迟迟未付,无奈之下,周某将这起纠纷诉诸人民法院,考虑到调解在解决纠纷、修复关系方面的独特优势,人民法院委托涧头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该案件进行调解。 接到调解申请后,调解工作人员立即着手组织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周某表示,朱某购买电动车后欠款不还,给自己造成了一定影响,希望朱某能尽快还清剩余的6700元货款;朱某也承认欠款事实,不过他提出目前资金紧张,一时难以全额偿还,经过一番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朱某分两期偿还欠款,若朱某未按约定履行,周某有权申请执行余下全部款项。 这起调解案例充分展现了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它以温和、高效的方式,让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共识,既解决了实际问题,也维护了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在今后的工作中,涧头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将继续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通讯员 程浩) 责任编辑|马彬 审核|杨婉嘉 统筹|张一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