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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狗“绊倒”一世兄弟情

2026-2-27 11:48| 评论: 0

生活中的微小分歧,若少了包容与克制,很可能演变成伤害亲情的裂痕。近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亲兄弟间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一件本可通过沟通化解的小事,因双方的不冷静,最终让亲情留下裂痕,双方也付出了实实在在的代价。

案情回顾

原告张先生与被告张某系亲兄弟,两家同住一个小区。一天,张先生在小区公共区域遛狗,行至弟弟张某与弟媳王某家门口时,张某夫妻认为其宠物狗在自家门口撒尿,双方因此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弟媳王某率先端水泼向张先生及其宠物,导致矛盾迅速激化,双方继而发生肢体冲突。根据现场监控视频显示,冲突中双方均有动手行为。混乱中张先生受伤倒地,经送医诊断为双眼睑裂伤、牙冠折断及面部挫伤,后经司法鉴定构成轻微伤。伤后张先生累计就医十余次,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张先生将弟弟、弟媳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因伤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因生活琐事引发的侵权纠纷。一方面,被告张某、王某在矛盾发生后,未能采取合法、理性的方式化解纠纷,而是实施了泼水、殴打等过激行为,直接造成原告身体受伤,其主观过错明显,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原告张先生在事发起因及冲突过程中,未按照管理规定签绳遛狗,也未能有效控制情绪、保持理性克制,对损害的引发和扩大亦负有一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关于“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的规定,法院综合双方在矛盾激化过程中的过错程度,最终判定被告方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经核算,原告的合理损失包括医疗费9173.25元及交通费260元,共计9433.25元。法院最终判决张某、王某赔偿原告4716.63元,其余损失由原告自行承担。

法官说法 

饲养宠物是个人自由,但在公共空间活动时,遵守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既是公民文明素养的体现,也是避免邻里纠纷的基础。血脉亲情是世间最珍贵的纽带,莫因一时冲动让亲人变“仇人”。本案中,兄弟二人因生活小事,从口角到泼水,最终演变为拳脚相向,双方都为冲动付出了代价——一方身体受伤,另一方金钱赔偿,原本和睦的亲情也出现了难以愈合的裂痕。法律可以判决金钱的赔偿,却难以完全弥合情感的创伤。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遇到矛盾纠纷时,多一分冷静、少一分冲动,多一分宽容、少一分计较。沟通、协商或寻求社区、民调员帮助等平和方式,才是解决问题、守护亲情的最佳途径。

(张一斐 王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