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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

2026-3-9 17:01| 评论: 0

 春风为序,法治启新。为切实筑牢未成年人法治防线,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3月9日上午,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徐源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伊河路小学,利用升旗仪式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开学法治第一课”宣讲活动。

“新学期伊始,我想送给同学们一份特殊的开学礼物——它不是崭新的文具,也不是好玩的玩具,而是一副能守护大家健康成长的‘法律铠甲’。”活动伊始,徐源法官用温暖而有力的话语拉近了与同学们的距离,将严肃的法治话题转化为生动的成长寄语,引发了师生们的强烈共鸣。

宣讲中,徐源法官紧扣小学生的认知特点,结合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法律如何保护未成年人”“遇到危险该怎么办”三大核心内容展开讲解。通过剖析真实的未成年人犯罪及校园欺凌典型案例,她详细解读了新法中关于校园欺凌的规定,明确指出校园欺凌已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打破了“年龄小就可以为所欲为”的认知误区,让同学们在具体案例中感受到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同时,更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位同学。”徐源法官鼓励大家从小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尊重差异、互帮互助。她向全体同学发出呼吁:当看到身边有同学被欺负时,坚决做到不围观、不起哄、不沉默,主动向老师报告,用善意与勇气守护身边伙伴,共同筑牢平安美好的校园环境。

活动结束后,同学们反响热烈,纷纷分享自己的感悟。“原来起侮辱性外号、孤立同学都是欺凌,以后我一定远离这些行为,也会保护好身边的同学。”一位同学这样说道。还有同学表示:“听完宣讲更有底气了,知道遇到欺负不用怕,法律会保护我们,要勇敢告诉老师和家长。”

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将法治教育融入“开学第一课”,把专业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孩子们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生活准则,不仅增强了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也为新学期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筑牢了思想防线。

下一步,中原区法院将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立足审判职能,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把法治的种子播撒在每一位少年心中,以司法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让法治之光照亮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张一斐 王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