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持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切实规范司法办案行为,4月8日,孟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推进会。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兴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分管业务的院领导、业务部门主任、员额检察官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各级检察长会议关于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的讲话精神,宣读了《焦作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计划》和《孟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就案件质量评查中评查员责任、评查结果运用、“每案必检”等内容进行强调。 吴兴军就进一步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意义。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是规范司法办案流程、防范司法风险的重要手段。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摒弃“重办案、轻评查”的观念,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评查工作。二要严守标准要求,从严规范开展评查工作。始终以提升评查质效为核心,防止案件评查表面化、简单化、过程化,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细化流程,逐项检查,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确保评查结果准确恰当。三要强化成果转化,切实重视评查结果的运用实效。要高度重视评查结果的运用,通过对优秀案件、优秀法律文书的“公开晾晒”,发挥正向激励和示范引领作用。对评查出的个性问题,督促承办人反查办案中存在的短板不足;对评查出的共性问题,及时开展集中剖析,细化办案指引、统一办案要求,推动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总结提升—完善制度”的闭环管理,通过质量讲评、健全机制等方式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通讯员 李慧) 责任编辑|潘姝敏 初审|孟宪超 审核|杨婉嘉 统筹|张一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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