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叮——”手机一声提示,陈某某看着“收款23000元”的字样,紧锁两个多月的眉头终于舒展。对面,被告王某某也主动伸出手。一场因“水桶烫伤”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在修武法院刘玲调解工作室里,划上了温暖句号。 一桶开水,烫出纠纷 2025年12月8日,陈某某在某中学校园试吃活动中打零工,负责运送开水。前7桶是保温桶,最后一桶却是单层不保温的不锈钢桶。他和工友冒险推车运送,车轮一颠,滚烫开水倾翻,浇在陈某某双腿上,导致三度烫伤,住院近两个月。 出院后,陈某某索赔4.5万余元,却遭“踢皮球”——雇主认为他也有责任,活动公司直接撇清关系。无奈之下,2026年3月,他将对方起诉至修武县人民法院。 温情调解,当场履行 案件流转到调解员刘玲手中,她没急着调,而是把双方叫到一起,递水、倾听、讲法。 “小陈,你的委屈我懂,但干活也得自己留神。” “王老板,你提供的工具不牢靠,防护也没跟上,法律上责任不小。” 刘玲翻开《民法典》相关法律条款,逐字解读;又算了两笔账:法律账——用工方安全保障不到位是主因;经济账——结合实际损失和过错,提出23000元的赔偿方案。 入情入理的分析,让双方心服口服。协议刚打印好,王某某便当场转账。 老百姓要的,不只是判决
“钱到账了,心里就踏实了。”陈某某签字时念叨着。 送走当事人,刘玲感慨:“劳动者权益纠纷看似小事,背后连着民心。老百姓要的不只是一纸判决,更是实实在在的权益兑现。” 这起案件,正是修武法院践行“先行调解”理念的缩影。近年来,该院推行“当场履行+即时清结”模式,让矛盾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让公平正义以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实现。 从立案时的愁云,到收款时的笑容—— 修武法院用调解的速度与温度,让“身伤”不再“心伤”。(通讯员 司铃云) 责任编辑|潘姝敏 初审|孟宪超 审核|杨婉嘉 统筹|张一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