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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山药的“维权战” 温县检察如何守护“金字招牌”?

2026-5-7 10:10| 评论: 0

 精品案件的价值,不止于定分止争,更在于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为深入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河南检察”重磅推出【豫检·案例密码】专栏,特邀一线办案检察官深度复盘,拆解从“办结”到“办好”、从“合格”到“卓越”的进阶密码,分享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实战“秘笈”。一个看似普通的案件,如何被抽丝剥茧、精雕细琢,最终成为全国典型?办案中有过怎样的纠结与突破?又藏着哪些法治智慧?让我们聆听办案人的声音,一同探寻河南检察的办案密码。

温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助理辛艳芳(右)、温县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部门检察官张会星(左)

它,身披铁锈色斑痕,药食同源,被誉为“神仙之食”;它,集齐国家三大地理标志认证,是近3000年种植史的“怀庆府”瑰宝。然而,市场上有人用普通山药以次充好,有人擅自印制它的标志,网上更有无数店铺打着它的名号虚假引流……这根山药,名叫“温县铁棍山药”。

面对乱象,温县检察院如何出手?公益诉讼检察和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融合履职,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从个案监督到地方立法——一场守护地域特色品牌的法治行动,让这根山药真正“硬气”起来。

本期我们邀请温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检察官助理辛艳芳与知识产权检察部门的检察官张会星,共同揭秘这起入选最高检“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背后,以检察履职守护地域特色品牌、护航乡村产业振兴的法治密码。

案情介绍:

河南温县,铁棍山药种植历史近3000年。“温县铁棍山药”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并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当地乡村振兴的富民产业。2024年9月,温县人大常委会依据“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向检察院移送线索:市场上存在“温县铁棍山药”地理标志使用混乱、以次充好、假冒侵权等突出问题。检察机关调查后,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查实部分商户伪造标志、电商违规引流、包装企业违规承印等违法事实。随后,知识产权检察部门介入,推动多部门协同保护与长效机制建设,相关成果被纳入地方立法。

一根山药的“身份证”有多金贵?

主持人:咱们很多人只听过“温县铁棍山药”,它到底身份特殊在哪儿?

辛艳芳:我先给您念几个“头衔”——国家工商、质检、农业三大地理标志认证全部集齐;温县古时属于怀庆府(今河南省焦作市),被《神农本草经》记载为“以河南怀庆者良”,为我国少有的被指定入药的山药品种,与菊花、地黄、牛膝并称“四大怀药”;近3000年种植历史,药食同源,有“神仙之食”的美誉。

是不是听着就很“硬核”?它表皮有铁锈色斑痕,质地瓷实,久煮不散,营养价值极高。简单说,它是山药里的极品,河南特色农业的“金字招牌”。所以,一旦被假冒、被滥用,不仅是农户的损失,更是整个地方的损失。

主持人:那这些乱象是怎么被发现的?

辛艳芳:人大代表在调研中发现,市场上“温县铁棍山药”地理标志使用非常混乱:有的包装未经授权随意印上标志,有的用普通山药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冒充销售,还有大量网店用“温县铁棍山药”作为关键词虚假引流。这些乱象不仅损害了正宗铁棍山药种植户和经营企业的利益,也严重透支了消费者对正宗铁棍山药品牌的信任。如果任其发展,势必会砸了“温县铁棍山药”这块金字招牌。因此,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将代表建议转化为检察监督线索移送我院。

公益诉讼+知识产权:一场“救火”与“防火”的接力

主持人:接到线索后,检察机关是如何判断并启动司法程序的?

辛艳芳:接到这个线索后,我们研判认为,这种滥用、冒用地理标志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符合行政公益诉讼的立案条件。保护本地特色品牌,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但说实话,办理这类案件在本地没有先例可循,起初我们心里也没底。

那段时间,我们天天扎在种植基地、交易市场,挨家挨户问种植户、经营户、企业负责人。同时盯着电商平台,固定销售数据和违规证据。有位老农拉着我的手说:“你们可算来了!那些假山药把我们害惨了,就盼着你们能管管。”每次听到这种话,就觉得身上又充满了力量。

主持人:案子是公益诉讼立案的,为什么后来知识产权检察官也介入了?

张会星:我们知识产权检察部门也一直在关注这个案子,心里同样非常着急。地理标志,本质上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是受《商标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保护的。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能够有效督促行政机关纠正监管缺位、整治市场乱象,但这更多是解决“治标”的问题。要真正从根源上保护好这个品牌,必须引入知识产权保护的思维和方法,系统构建起长效保护机制,方为“治本”之策。

所以我们主动对接,形成 “公益诉讼治乱+知识产权固本” 的双重履职思路。

主持人:明确了双重履职思路,在具体办案中,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和知识产权检察部门是如何分工协作、形成监督合力的?

辛艳芳:我们公益诉讼检察主打“前端调查+末端督促”——跑市场、固证据、查违法事实,这是我们的看家本领。查实后,我们牵头召开磋商会,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开展“铁拳护标”专项整治。相当于先“摸清病灶、开出急方”,让市场乱象短期内得到遏制。

张会星:我们知识产权检察部门主要负责“中端把脉+长效固本”。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调查取证时,我们就同步介入,从知识产权法角度分析地理标志被侵权的法律定性,帮助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精准锁定违法点。同时,我们思考的是“病根”怎么除——整治之后如何防止反弹?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做了系列延伸工作。打个比方:公益诉讼检察是“救火队”,快速扑灭明火;知识产权检察是“防火队”,帮着建制度、立规矩、防复燃。信息共享、步调协同,火灭得了,还防得住。

从“一阵风”到“长久立”:检察建议如何落地生根?

主持人:检察建议发出去后,行政机关如何响应?

辛艳芳:他们非常重视!迅速开展了“铁拳护标”专项整治行动。违规使用标志的企业被责令整改,电商平台下架了大量侵权链接,违规承印包装的企业也被查处。那一轮集中整治下来,市场上公开的、明显的假冒乱象基本消失了。 种植户打来电话说:“今年的山药好卖多了!”

主持人:可是,整治一阵容易,万一反弹怎么办?对此我们做了哪些工作?

张会星:您问到点子上了。如何从根源上杜绝同类问题反复出现,这正是我们知识产权检察介入后要重点解决的。我们主要做了三项后续延伸工作:

第一,建体系。 我们在个案整改基础上,联合多个部门,共同推动制定了《知识产权建设工作手册》,探索构建了以“温县铁棍山药”为示范,并逐步建立覆盖怀地黄、怀牛膝、怀菊花的“1+3+N”地理标志协同保护体系。

第二,上“身份证”。 积极推动建立统一的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平台,联合相关行政部门指导、培育了一批标准化种植基地,鼓励经营主体通过开展有机认证,提升特色农产品核心竞争力。

第三,普法入心。 联合行政部门开展针对性普法——地理标志怎么保护?商标怎么规范使用?侵权要担什么法律责任?把这些问题讲清楚、说明白,让种植户、经营户懂法、守法、用法,共同守护自己的“饭碗”。

我们要做的,就是把保护嵌入产业全链条,让“单点整治”变成“体系规范”,让好品牌能长久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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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的“密码”是什么?

主持人:本案从众多案例中脱颖而出,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您认为其最突出的亮点或价值体现在哪里?

辛艳芳:首先是 “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的成功实践。它不是简单的线索“转手”,而是人大监督的法定权威、民意优势,与检察监督的专业精准、法治刚性的深度融合。办案每一步都对着民心、贴着民意,它不只是一个监督案例,更是检察为民的真实写照。

张会星: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亮点——履职效能的递进式提升:从“个案监督”到“系统治理”,再到“立法保障”。

我们联合行政部门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将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和对策形成专题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更重要的是,我们系统总结了办案中关于地理标志规范使用、部门职责、溯源管理等经验,积极推动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2025年6月,《焦作市四大怀药保护和发展条例》审议通过,其中充分吸纳了本案的履职成果。 这意味着,温县铁棍山药不再是“靠人守护”,而是 “靠法守护”;不再是“一时整改”,而是 “长久规范”。这种从个案守护到产业护航、从法治实践到立法保障的价值升华,是任何奖牌都换不来的。

主持人:通过这次联合履职,两位对公益诉讼和知识产权检察在服务特色产业发展方面,有哪些新的认识和体会?

辛艳芳:我深刻体会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守护地方特色产业的有力抓手。通过内外联动、多方共治,既能快速破解市场监管难题,也能切实守护群众利益,为乡村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张会星:涉农地理标志是乡村振兴的宝贵无形资产。今后我们将持续凝聚公益诉讼和知识产权检察的合力,发挥各自优势,以 “公益监督+知识产权保护”融合履职模式,不断完善特色农产品保护体系,让优质地域品牌真正行稳致远。

写在最后

一根小小的山药,背后是近3000年的农耕文明,是无数农户的生计,是一个地方的金字招牌。当它被假冒、被透支时,温县检察院没有选择“坐堂办案”,而是主动出击——公益诉讼“救火”,知识产权“防火”,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从个案监督一路推到地方立法。

“靠人守护”易折,“靠法守护”方久。 这,或许就是该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的真正密码。而他们的故事,还在继续——为更多“藏在深闺”的地域品牌,撑起法治的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