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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新蔡县司法局弥陀寺司法所:果树被砍引冲突 依法调解化积怨

2026-6-4 10:20| 评论: 0

近日,驻马店市新蔡县司法局弥陀寺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砍树引发的邻里纠纷。通过依法释理、耐心疏导,最终促成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有效化解了矛盾,修复了破损的邻里关系。

宋某与田某系同村邻居。宋某外出期间,田某将其家院子外的桃树砍伐。宋某发现后找田某理论,田某表示该桃树遮挡自家油烟机排烟,影响正常运转,且树小时就曾告知宋某,但对方未予理会。双方争执不休,继而大打出手,经邻居劝架才得以平息。事后双方就责任承担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遂向调委会申请调解。

调解员受理后,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向双方阐明: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根据第二百八十八条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指出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针对田某自行砍树的行为,调解员明确指出其方式不当;对于宋某未及时回应邻居合理诉求的做法,也提出了批评。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采取“背靠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式。首先分别与双方沟通,了解各自诉求,安抚激动情绪;在双方态度缓和后,组织共同协商,引导换位思考,田某理解宋某对树木的感情,宋某也认识到树枝过长确实影响对方生活。调解员提出“互不追究、各自担责”的解决方案,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兼顾邻里情谊。经过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互不追究对方在此次事件中的行政、治安责任,今后不再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对方责任;各自承担自身医疗费用。协议签订后,双方握手言和。

下一步,弥陀寺司法所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构建和谐乡村贡献司法行政力量。(通讯员 李文华)

责任编辑|马春丽

审核|杨婉嘉

统筹|张一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