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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丨企业存在隐患 被责令限期整改

2026-7-24 14:07| 评论: 0

案例一:5月12日,焦作市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科在对河南某矿山机器有限公司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1、现场使用的气瓶缺少防倾倒装置、现场使用的二保焊机接线柱裸露绝缘防护破损;2、电炉电柜防护门未上锁、电炉平台电源插座未固定、电炉平台使用的排风扇电源开关未配备开关盒;3、配电柜门和柜体下方进线未做封堵处理。”等3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二:6月11日,市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科在对某装饰材料(沁阳)有限公司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1、公司操作规程需结合《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3034-2022及安监总管三[2013]88号、《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进行修订完善;2、变更管理制度需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进行修订,变更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3、现场水沟盖板存在覆盖不全现象;4、粉磨机二层一电机接线柱外壳固定螺丝未上满;5、室内消防箱内灰尘积聚、蜘蛛网较多,需清理;6、部分配电柜前缺少绝缘垫;7、冷却塔直爬梯踏棍腐蚀严重。”等7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三:6月17日,市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科在对焦作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1、二期71.06皮带收尘器护笼缺失一根扁铁;2、二期71.06皮带收尘器未接地;3、二分厂1台电焊机二次线接线柱屏护失效;4、水泥分厂二期熟料电气室门口标识牌褪色;5、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台账不完善。”等5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责任编辑|潘姝敏

初审|孟宪超

审核|杨婉嘉

统筹|张一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