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马店市新蔡县司法所古吕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围墙和通道问题引发的邻里纠纷。
据了解,蔡某一侧围墙紧贴曹某房屋东北角,因距离过近,导致曹某家中墙体长期受潮,屋内墙皮大面积脱落,居住环境受到严重影响。与此同时,曹某为保护自家屋前的水管,在巷道拐角处砌筑了约30公分高的砖块,虽本意出于自保,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蔡某的正常通行。双方因这些“小事”多次发生口角,矛盾逐步升级,邻里关系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这一情况,调解委员会主动介入,第一时间组织调解员前往现场实地勘察。调解员仔细测量了围墙与房屋的距离,核实砖块占道情况,并分别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与苦衷。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与曹某、蔡某沟通,耐心安抚双方情绪,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待双方情绪平复后,调解员从“远亲不如近邻”的传统美德入手,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同时,调解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的相关规定,向双方当事人阐明: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因通行等必须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围墙过近影响他人房屋安全和居住环境、砖块占道妨碍通行,均侵犯了对方的合法权益。在法理与情理的双重引导下,双方态度逐渐软化。蔡某认识到自家围墙确实对曹某房屋造成了损害,当场同意拆除围墙、留出空隙;曹某也表示愿意配合,同意由社区将其屋前堆砌的砖块拆除并重新规划,确保不再影响蔡某通行。最终,双方在调解员的见证下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既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修复了受损的邻里关系,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下一步,古吕司法所将持续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将更多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辖区群众营造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通讯员 张浩 杜威威) 责任编辑|马春丽 审核|杨婉嘉 统筹|张一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