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规范公诉履职流程,锻造专业化公诉队伍,充分发挥庭审评议以评促学、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效能,按照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近日,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评议组到孟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刑事案件庭审评议专项活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马和平,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李素平,孟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兴军,全市基层检察院刑事检察业务骨干全程参加活动。 本次评议选取孟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作为评议案件,该案直指企业内部人员贪腐问题,是检察机关在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防范企业廉洁风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办理的典型涉企案件,对整治企业经营领域权钱交易乱象,严厉打击涉企刑事犯罪,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意义。
庭审过程中,出庭公诉人凭借扎实的业务功底与清晰缜密的逻辑思维,规范完成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各项庭审环节。整个庭审程序规范严谨,推进节奏张弛有度,案件核心要点清晰突出。 庭审结束后,公诉人全面复盘庭审过程,客观总结案件办理中的亮点与经验,坦诚检视自身在庭审应对、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短板与不足,正视问题、直面短板,充分展现了孟州检察干警求真务实、精益求精的履职态度。
评议现场,评议组成员依次讲评,结合庭审全程表现开展全方位、精细化、专业化点评指导,一致认为庭审现场公诉人表现沉稳,庭审流程规范严谨、示证科学高效、指控逻辑严密,法律文书制作规范。评议结合庭审细节,精准剖析庭审及办案环节存在的短板症结,提出务实可行、可供参考借鉴的改进提升建议,令与会人员深受启发、倍感警醒。
马和平对本次观摩庭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表示,本次庭审组织规范有序、庭审预案详实全面、庭审流程流畅高效,充分展现了出庭公诉人过硬的专业素养和优良的职业风范。同时针对性提出优化建议,希望干警在后续办案中规范法律条文引用,提升证据审查运用能力,确保法律监督质效。 下一步,孟州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刑事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以更加扎实的检察履职助推孟州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用心守护民生福祉,为服务保障孟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与力量。(通讯员 毛柯颖) 责任编辑|潘姝敏 初审|孟宪超 审核|杨婉嘉 统筹|张一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