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博爱检察:庭审练兵淬能力 精准评议促提升

2026-9-7 14:05| 评论: 0

为深入贯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公诉能力建设,切实提升检察官当庭指控、辩论和应变能力,9月2日,焦作市检察院组织市县两级院刑事检察业务骨干,对博爱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开展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焦作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青,检委会专职委员李素平,博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范光明参加活动。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应邀旁听庭审。

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有序推进各项指控环节。讯问环节,紧扣案件关键事实与争议焦点,层层递进、直击核心;举证质证环节,围绕犯罪行为、危害后果、因果关系分层示证,以完整证据链条客观还原案发经过,清晰呈现犯罪事实全貌;法庭辩论环节,重点就案件定性、主观恶性以及社会危害性展开充分论述,答辩逻辑严密、有理有据;法庭教育环节,结合被告人的犯罪经历,深入剖析犯罪根源,耐心释法说理,引导被告人真诚认罪悔罪,实现惩戒与教育的有机统一。

庭审结束后,专项评议座谈会随即召开。出庭检察官结合庭审情况,对庭前准备思路、临场应对得失作了全面回顾总结。评议组坚持客观务实、直面问题的原则,在充分肯定庭前准备充分、指控有力、驾驭沉稳的基础上,就法律文书制作、讯问策略优化、举证质证技巧、法庭辩论重点等具体环节,提出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高的改进建议。与会人员还结合各自办案实践,就同类案件办理要点及庭审常见问题应对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

下一步,博爱县检察院将以此次出庭评议为契机,及时复盘总结,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强化出庭公诉能力建设,真正将庭审现场打造为淬炼能力的“练兵场”和检验质效的“试金石”,以高水平公诉履职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讯员 孙建设)

责任编辑|潘姝敏

初审|孟宪超

审核|杨婉嘉

统筹|张一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