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9月17日,省第二、三季度明查暗访组检查位于沁阳市的某化工公司发现,该公司存在“一期树脂塔再生盐酸管线有法兰未设防喷溅罩一期电解厂房入口处未设置人体静电释放仪;一期电解厂房移动式吸风软管长度不足;液氯库废氯吸收风机去事故氯吸收系统,核实是否需要联锁启动;液氯库穿墙管线处有孔洞,应进行封堵;一期VCM单体罐区的3#单体槽的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无编号、未粘贴定期检验标签;一期气柜处的应急器材柜内滤毒罐标识‘适用沸点大于65℃的有机气体’等,核实是否适用氯乙烯气体;一期氯乙烯气柜处的气动隔膜泵气源管未固定;一期聚合装置一层有一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未粘贴定期检验标签;一期聚合装置三层有大量终止剂空桶,应移走。”等13项一般隐患,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二:9月19日,省第二、三季度明查暗访组检查位于马村区的某制药公司发现,该公司存在“溶媒库丙酮储罐可燃气体探测器标识牌上的探测介质为甲烷,核实是否适用;溶媒库丙酮储罐氮封进气管道上未设置止回阀;二氯甲烷储罐氮封管道上进口压力表的压力显示不准确;4#甲醇储罐的底部出口管道未采用柔性支承;溶媒库可燃液体卸车区未设置倒车防撞设置;溶媒库配电室未设置通风设施;溶媒回收的楼梯腐蚀严重,应进行除锈;5#仓库(叔丁基氯)安全风险告知栏主要事故后果缺失中毒风险;氯化工艺控制室紧急停车按钮缺标识;氯化工艺控制室DCS上缺失碱吸收系统的界面;氯化工艺控制室外应急器材柜内4#滤毒罐定期称重记录不准确;氯化工艺生产车间二层有一淋洗器排水不畅通;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账未登记作业人员学历;企业涉及过氧化工艺、烷基化工艺,在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未进行登记。”等14项一般隐患,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三:9月21日,省第二、三季度明查暗访组检查位于武陟县的某制药公司发现,该公司存在“液氧站操作规程未制定液氧气化后温度指标;液氧卸车登记表未按照要求登记押运员、驾驶员的证件号码;液氧站夜间值班人员未规定巡检频次;液氧站值班室卸车防护器材配备不足;乙醇库内有一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未粘贴定期检验标签;乙醇库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与乙醇风机联锁配电箱的箱门与箱体未做防静电跨接;注射剂车间办公室内多功能控制器上05号探测器显示数值一直为13,核实数值是否准确;《关于调整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通知》中管理机构名称-安全环保部,未明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名称;查2026年8月26日《液氧泄漏应急演练方案》未明确人员分工;《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动火升级管理未明确公休日动火需要升级管理。”等10项一般隐患,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四:9月22日,省第二、三季度明查暗访组检查位于山阳区的某科技公司发现,该公司存在“硫酸卸车区的地沟盖板为铁质,应采取防腐蚀措施;硫酸卸车二层平台缺少‘防止坠落’安全警示标志;查《河南超燃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无机酸碱危险化学品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未附评价人员查看现场照片;签名表无项目名称、评价人员未手签。”等3项一般隐患,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责任编辑|潘姝敏 初审|孟宪超 审核|杨婉嘉 统筹|张一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