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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司法:法暖桑榆,守护金秋

2026-10-27 11:10| 评论: 0

【案情聚焦】

今年74岁的张某系肢体三级残疾人。2008年因车祸双腿截肢,彻底丧失劳动能力与生活自理能力,需专人照料。多年来她随长女生活,养老护理、生活开支全部由长女独自承担,次女长期未尽任何赡养义务。2026年,张某突发脑梗死,叠加高血压极高危病症,身体机能断崖式衰退,需24小时贴身专人陪护,长女不堪重负。经亲属协商及司法所多次调解,次女仍拒不配合、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之下,身陷困境的张某向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养老权益。

【法援亮点】

1.快速响应 绿色通道暖心纾民忧:群众有难,法援先行。今年5月,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收到求助后,第一时间审核案件情况。考虑到张某年事已高、身有残疾、重病缠身,无自主维权能力且生活极度困难,中心当即启动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上门服务快速受理案件,并择优指派经验丰富的冯律师承办此案。承办律师第一时间上门走访,面对面倾听老人诉求,细致核实老人身体状况、家庭基本情况及纠纷始末,规范制作谈话笔录,耐心普及赡养相关法律法规,细致告知诉讼权利与法律风险,安抚老人焦虑情绪,为后续案件办理筑牢基础。

2.精准施策 创新打法护牢养老权:办案过程中,承办律师打破传统赡养案件处置思维,结合老人双腿截肢、脑梗后遗症、完全不能自理的特殊身体状况,认为常规子女轮流居家赡养模式标准不一、稳定性差,极易造成照料疏漏,遂创新维权方案,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确立“机构养老、费用均摊、定期陪护、精神赡养”的全新思路,全面梳理残疾证、病历、亲属关系证明、养老服务合同、缴费票据等证据,精准核算养老、护理、医疗开支,依法变更诉讼请求,要求两名女儿按月均摊赡养费、共同承担后续医疗费用并定期探望陪护。案件办理期间,律师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原则,多次开展庭前、村居联动、线上协商调解,释法明理,积极化解亲属隔阂。面对次女拒不到庭、推诿拒履,律师紧扣焦点梳理证据链,庭审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支撑诉求,并持续联动法院、村委争取柔性化解矛盾。

3.法判暖心 双维守护最美夕阳红:今年8月,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全部采纳承办律师核心代理意见,判令两名女儿按月支付赡养费、均摊医保外医疗支出,同时明确判令二人每周定期上门探望陪护,并由次女补足此前拖欠、长女垫付的全部养老费用。

【成效启示】

本次判决突破了传统赡养案件重物质、轻精神的短板,实现了老人物质养老、医疗保障、精神慰藉三重权益全方位保障,有效解决了老人晚年养老后顾之忧。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快速受理、专业指派、上门服务,为案件高质量办理提供了保障。承办律师秉持“调解优先、修复为本”的理念,不仅依法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更有效化解了家庭积怨,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活动快览:“法援护老”系列宣传在行动

博爱县:

10月15日,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走进许良镇医养服务中心,开展“银发课堂”普法活动。工作人员现场设立咨询台,结合赡养纠纷、遗嘱公证、防电信诈骗等老年人高频法律问题,以案释法讲解法律知识,面对面为老人答疑解惑,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引导老年人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同日,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参加县法院在月山镇图王村举行的“法护桑榆,多元联动”涉老维权工作站成立活动。工作站整合多方力量,健全涉老矛盾联调、维权联动工作机制,聚焦老年人赡养、财产、侵权等纠纷,为老年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调解一站式服务,打通老年人维权服务“最后一公里”。

“法援护老”步履不停,温暖守护始终在线。市司法局将持续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以专业法律服务和人文关怀精神,用心用情守护最美“夕阳红”。(焦作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潘姝敏

初审|孟宪超

审核|杨婉嘉

统筹|张一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