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马店市新蔡县古吕街道振兴街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了一起相邻排水问题引起的纠纷,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张某有一处空宅位于马某东侧,空宅南面用铁皮围挡,北面砌起了一面砖墙,马某的排雨管在房屋东北角,因张某的墙头阻碍,每到下雨天,雨水溅射到马某的房屋东侧墙壁,致使马某房屋渗水,于是马某加长排雨管将雨水引入张某空宅,张某一怒之下将马某加长的管道折断,并要求马某不得排水到自家宅基地,马某不甘示弱,将张某西北角墙头拆毁,双方各不相让,于是来到社区调委会寻求帮助。 调委会受理案件后,首先安抚矛盾双方情绪,待双方情绪稳定以后,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地沟通,倾听他们的诉求和意见。同时,调解员认真查阅相关土地资料和档案并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察,认定双方均是在情急之下做出的过激反应,并做出了合理的调解方案。在此基础上,调解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相邻权的角度,耐心做好双方的心理工作。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说下,经过多次协商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马某加弯管,加长排水管道向后排水,张某不得再进行妨碍;马某拆除的墙头张某自行恢复;双方不得再因此事产生纠纷。双方握手言和,签订调解协议,矛盾化解。 日常生活中,因通风、采光、排水引发的邻里矛盾纠纷很常见,若不及时处理,会带来很大的隐患。下一步,古吕司法所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防控、早化解,真心为民排忧解难,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通讯员 张浩杜威威) 责任编辑|马彬 审核|杨婉嘉 统筹|张一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