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马店市新蔡县司法局顿岗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损害赔偿引发的纠纷,帮助村民宋某解决了困扰多时的难题,赢得了群众的赞誉。 据悉,宋某与同村的高某因地边纠纷发生争执,冲突中高某动手打伤了宋某,宋某住院就医。顿岗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及时介入,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宋某住院期间所花费的1500元高某已支付,除上述费用外,高某同意再赔偿宋某1500元作为宋某后续复查治疗费用,并签订了调解协议。然而,协议签订后,高某却以宋某没有去住院治疗为由,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宋某多次索要无果,无奈之下,来到顿岗司法所申请调解解决。 顿岗司法所受理此案后,立即展开调查。调解员先与宋某进行沟通,了解事件详细经过和具体诉求,随后找到高某核实情况。高某认为宋某受伤不严重,宋某住院期间所花费的1500元自己已支付,况且宋某后续没有住院治疗,所以觉得赔偿金额不合理。调解员耐心向老李解释,高某已提供了后续治疗相关费用票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费不仅限于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还包括门诊治疗、药品费、检查费、康复费等与损害直接相关的医疗费用,只要这些费用是因侵权行为导致的,侵权方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双方已经在派出所的调解下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协议,高某有义务按照协议履行。同时,调解员也从邻里和睦的角度出发,劝说高某不要因为一时的矛盾影响多年的邻里关系。 经过调解员多次沟通和释法明理,高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按照协议再给付宋某1500元赔偿款。宋某拿到赔偿款后,激动地对调解员说:“感谢你们帮忙,终于让我拿到了赔偿款,解决了困扰我这么久的烦心事。”为了表达谢意,宋某特意制作了一面写有“热情服务公正执法 办事高效司法为民”的锦旗送到顿岗司法所。 这起纠纷的成功调解,彰显了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顿岗司法所将始终坚守为民初心,践行“人民至上”理念,深耕调解一线,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切实筑牢基层和谐稳定的坚实防线。(通讯员 马玲) 责任编辑|马彬 审核|杨婉嘉 统筹|张一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