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合租的室友养宠物,导致退房时房间一团糟,房主能否要求共同承租人赔偿家具维修、房屋清洁等费用?
案情简介
原告李女士将其名下一套房屋租给小张,实际使用人为小刘和小张,约定租赁期限为一年。租赁期间,李女士多次接到物业关于案涉房屋异味严重的投诉。
合同到期后,李女士前往收房时,发现二人未对房屋进行清理打扫。小刘的房间包括共用客厅有多处粪便污损,大量家具也存在宠物抓挠痕迹,并且沙发、床垫等弥漫着浓重的异味,房屋已无法正常使用。
(图片源自网络)
此后,李女士多次联系小刘和小张要求其打扫房屋并赔偿损失,二人均怠于履行,致使房屋无法对外出租使用。沟通无果后,李女士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共同赔偿装修、家具以及房租损失。截止诉前,李女士的房屋仍未恢复至适租状态。
法院审理
经审理查明,小刘和小张系合租关系,小刘住主卧,小张住次卧,李女士在与小张签订合同时已知晓该情况并同意小刘养猫,但双方并未就具体注意事项及善后处理进行约定。本案中,房屋损失已明显超出正常的养宠损耗。
法院认为,案涉房屋受损等问题与小刘养宠物的行为存在关联,理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小张作为共同承租人,与小刘一起在案涉房屋内居住,对案涉房屋承担保管义务,在小刘养的猫对案涉房屋的装修装饰及家具进行破坏时应该及时制止并采取保护措施。显然小张并未对案涉房屋尽到保管义务,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小刘承担90%的装修费、家具维修费以及房租损失,剩余的10%由共同承租人小张承担。
有带宠租房需求的租客,在与房东签订房屋租约时,应先提前告知房东,并与房东签署书面协议,在租约中对具体注意事项及善后处理进行约定,避免口头约定。带宠租房一经约定,房东有容忍租客养宠的义务,不应过度干涉租客生活;租客也应妥善管理宠物,尽量保持房屋及屋内物品的卫生和完整,营造文明养宠的社会风气。
与他人合租时,除了管好自己的地盘外,也要对公共区域进行妥善管理。要与房东和合租人都签订完备的租赁合同,将其中的重要条款如租金分担、损失赔偿、争议解决等明确下来,或至少通过微信聊天记录等方式进行记录及确认,以防出现矛盾纠纷后各方权责不明的情况。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的,能够确认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额,平均承担责任。
(张一斐 王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