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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法院:现场勘验破僵局 用心调解化纠纷

2025-10-23 09:03| 评论: 0

  近日,修武法院刘玲调解工作室通过现场实地勘验,成功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使得矛盾尖锐的双方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达成了维修和付款协议,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024年10月,原告王某某与被告杨某某签订了房屋整装合同。工程临近尾声,被告在支付部分后,以装修存在多处瑕疵、未达预期为由,拒绝支付剩余尾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为实质性化解纠纷,修武法院委派刘玲调解工作室先行介入。调解员没有局限于书面材料,而是在初步沟通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前往装修房屋进行现场实地勘验。这一关键步骤,让抽象的“争议”变成了具体的“问题”。在被告家中,调解员引导双方逐一指认争议点:厨房灶台孔位偏差、洗衣阳台柜板存有缝隙、主卧柜体与墙面不平整,以及卫浴、踢脚线未安装等问题直观地呈现在所有人面前。

 

  现场勘验的优势在此刻充分显现,它能通过实地观察与触摸,让调解员和双方当事人对问题现状、严重程度形成统一客观认知,固定争议焦点以避免调解中 “空对空” 的各执一词;还能帮助调解员快速判断责任归属,现场沟通维修技术可能性、成本,并确定具体问题的修整方案,精准定位症结以提升调解效率;同时,实地查看能让原告知晓被告不满非凭空捏造、让被告看到原告解决问题的诚意,在真实场景中促进双方理解,为重建互信、缩小分歧创造条件。


基于现场勘验确认的事实,调解员趁热打铁,组织双方就维修责任和剩余款项进行结算协商。最终,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王某某对被告提出的柜板缝隙、柜体不平等问题进行修整;双方确认最终装修尾款结算数额。被告杨某某当场表示将积极履行付款义务。

一场看似难以调和的纠纷,在调解员务实、高效的调解下,特别是借助 “现场勘验”这一贴近实际、洞察关键的调解方法,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从对立走向合作,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修武法院刘玲调解工作室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新路径。本案的成功调解,再次证明了深入现场、查明事实是化解基层矛盾的一把“金钥匙”,充分展现了法院调解工作在节约司法资源、降低当事人成本、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独特价值与显著优势。通讯员 司铃云

责任编辑|潘姝敏

初审|孟宪超

审核|杨婉嘉

统筹|张一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