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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法院:玉石骗局三人演 非法牟利终获刑

2026-1-26 11:39| 评论: 0

 街头骗局常以精心编排的“角色扮演”为幌子,利用被害人贪利或识辨能力不足的心理,诱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近日,孟州法院审理了一起典型的“角色扮演”式街头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25年5月28日9时许,被告人崔某、郭某伙同马某(另案处理)预谋后,窜至孟州市某村口,郭某扮演“拉家”骗取被害人王某信任,崔某“卖家”上前推销手中一块玉石吊坠,马某扮演“推家”故意抬高玉石价格,诱骗被害人王某出资8000元购买该玉石吊坠。经鉴定,该玉石材质为岫玉,价值人民币170元。

裁判结果

孟州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 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后孟州法院综合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后果及认罪态度等,判决被告人崔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说法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角色扮演”式街头诈骗案。被告人崔某伙同他人,分别扮演“拉家”“卖家”“推家”,相互配合,用价值仅170元的岫玉吊坠骗得被害人8000元。其行为已超出普通交易纠纷范畴,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有预谋地虚构事实、诱人上当的诈骗犯罪。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在街头、市场等场所遇到陌生人以“低价转让宝物”“急需用钱忍痛割爱”等话术推销商品时,务必提高警惕,切勿因贪图便宜或轻信他人表演而冲动交易。在涉及贵重物品交易时,应通过正规渠道,并可要求对方提供鉴定证书或共同前往专业机构鉴定,切实保护自身财产安全。任何试图以欺诈手段非法牟利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通讯员王卫芳)

责任编辑|潘姝敏

初审|孟宪超

审核|杨婉嘉

统筹|张一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