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们看,在塔吊起重臂作业半径区域内,设置了多个安全警示标志,也采取了隔离防护措施,现在的施工现场公共环境比以前安全多了”。近日,在河南省温县某小区项目建设工地,面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项目负责人高兴地说。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助力从源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公共安全,2025年12月,温县人民检察院聚焦建筑施工领域,主动出击,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公益诉讼监督,以法治力量拧紧施工“安全阀”。 检察人员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辖区内部分在建工程项目现场存在不容忽视的安全管理漏洞:有的塔式起重机未按规定悬挂清晰的设备标识牌,基本信息与检验状态无从知晓;有的施工方为图便利,在毗邻的公共道路主干道上随意堆放、吊运工程材料,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更有在塔吊起重臂作业半径覆盖的潜在危险区域内,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志,也未采取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对过往行人、车辆及现场作业人员构成严重威胁。这些隐患如同隐藏在城市建设中的“不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引发安全事故。 经查,相关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行政主管机关存在监管盲区,致使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损风险之中。2026年1月,温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单位(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监督,督促其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对涉案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收到检察建议后,该行政单位(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警示,并依法对5家违法情节较重的单位分别予以行政处罚,形成有力震慑。 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与行政机关的督促下,县域内多处存在安全隐患的在建项目均已按要求在危险区域设置了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了物理隔离、专人监护等有效防护措施,相关道路安全隐患也被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秩序与周边公共环境安全得到显著提升。 该案的办理是温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将公益诉讼检察履职转化为安全生产治理效能的又一次实践。它不仅推动解决了具体隐患,更促进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压实与长效机制的建设。(温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潘姝敏 初审|孟宪超 审核|杨婉嘉 统筹|张一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