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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新蔡县司法局古吕司法所:课间嬉闹引纠纷 人民调解化干戈

2026-7-23 10:57| 评论: 0

近日,新蔡县司法局古吕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学生课间玩耍不慎致人受伤引发的赔偿纠纷。

宋某、田某、高某三家的孩子均在新蔡县某学校就读。某日课间休息期间,宋某孩子宋某甲与田某孩子田某甲在玩耍打闹时,宋某甲不慎将田某甲推倒,田某甲倒地时撞倒了高某孩子高某甲,致使高某甲手臂骨折。事故发生后,因高某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医疗费用,宋某主动垫付人民币30000元用于高某甲的手臂治疗。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高某甲已基本恢复,实际产生治疗及复查等医疗费用共计22000元。然而,在后续费用结算和责任划分问题上,四方各执一词:宋某认为自己垫付了全部费用,超出实际治疗费用的部分应当退还;田某认为自家孩子也是被推倒的一方,自己不应承担责任;校方则认为事故发生在课间,且学校已购买校方责任险,责任认定需进一步明确。四方多次自行协商未果,矛盾逐渐激化,宋某遂向新蔡县古吕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委会受理该纠纷后高度重视,立即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介入处理。调解员首先分别约见四方当事人,耐心倾听各方陈述与诉求,详细了解事件来龙去脉。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坚持“法理为基、情理为桥”的原则,一方面向各方普及侵权责任相关法律知识,明晰各方在法律上的责任与义务;另一方面引导各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多方责任以及校方责任险理赔等复杂问题,四方分歧较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但调解员并未放弃,而是多次组织“面对面”协商与“背对背”疏导,逐项梳理医疗费用明细,耐心核算各项支出,引导各方从对立走向对话、从争执走向共识。经过调委会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四方当事人最终放下了隔阂与对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了调解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事后,当事人为调解员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充分彰显了人民调解便捷、高效、不伤和气的独特优势。调解员以法为据、以情动人,既依法维护了受伤学生的合法权益,又修复了多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同时,这起案例也为校园安全敲响了警钟--未成年人活泼好动是天性,但学校、家庭和社会需共同加强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在课间活动中注意自我保护与同伴安全,从源头上防范此类纠纷的发生。(通讯员:张浩 杜威威)

责任编辑|马春丽

审核|杨婉嘉

统筹|张一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