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12月7日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为弘扬宪法精神,引导青少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12月2日上午,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徐源法官、蒋美惠法官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校园,为同学们送上主题法治课。
地点一:伊河路小学
在伊河路小学的升旗仪式上,徐源法官为同学们讲授了主题法治课。主题课上,徐源法官首先向同学们简要介绍了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的由来及意义。随后,她以“远离危险,预防犯罪,健康成长”为主题,结合法院审判实践和同学们的生活实际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解了常用法律知识和法律对日常生活的重要作用。同时,针对在校学生如何预防犯罪、面对不法侵害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了重点讲解。徐源告诫同学们要明辨是非,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良诱惑,远离违法犯罪;同时,也要增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切身权益。
地点二:澜景小学
在澜景小学的升旗仪式上,蒋美惠法官为同学们进行了主题宣讲,她以“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和意义作为切入点,围绕宪法是什么、宪法的法律地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讲解了每个人与宪法的关系,并将宪法与青少年权益保护相结合,从遵守校规校纪、尊重他人权益、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等方面为同学们现场普及法律知识,提醒同学们积极主动学法用法,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用实际行动践行法治理念,做知法、敬法、守法的好少年。
下一步,中原区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进校园活动,用法治光芒点亮“未”来,以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张一斐 王彦伟)